广东省是一个气候多样的省份,夏季的高温天气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为了保障广东省的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的工作权益,广东省政府制定了高温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政府的规定,当广东省某个地区气象局发布高温预警时,企事业单位应当为从事室外作业或者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发放高温费。高温费的标准是按每天工作时长不同而有所区别的。具体标准如下:
1. 每天工作8小时及以下的劳动者,高温费标准为每天30元。
2. 每天工作8小时以上的劳动者,高温费标准为每小时3.75元。
如果高温天气持续多日,企事业单位应当每7天至少休息一天,并且在休息日不得要求劳动者进行室外作业或者高温环境下的工作。
此外,广东省政府还规定,在高温天气下,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如提供清凉饮料、通风设备等,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总之,广东省政府对高温天气下的劳动者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和保障。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高温费标准为劳动者提供高温费,并且采取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这将有助于提高广东省的劳动者的生产效率,促进广东省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