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城市政府发布了一项新的供热报停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这个规定将会对供热报停的收费方式做出一定的调整。
根据规定,如果用户需要暂停供热,需提前向供热公司申请,并缴纳相应的停供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停供时间为1-3天的,每天收取供热费用的50%作为停供费用;
2.停供时间为4-7天的,每天收取供热费用的70%作为停供费用;
3.停供时间为7天以上的,每天收取供热费用的90%作为停供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停供时间超过了一个供热周期(一般指一个月),则还需要缴纳下个周期的供热费用。
这个新规定的出台,旨在引导用户合理使用供热资源,减少浪费,同时保障供热公司的正常运营,以及维护广大用户的利益。
用户们也应该积极配合这个规定的执行,合理安排自己的供热使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如果用户对收费标准有任何疑问或建议,也可以随时向供热公司反映,以便及时调整和完善这个规定。
总之,这个新的供热报停规定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用户,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同时也是对供热公司运营的一种保障和支持。希望大家都能够理解并遵守这个规定,共同建设一个良好的供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