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由我国刑法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达到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犯罪:
(一)海洛因、吗啡、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大麻、鸦片、罂粟壳、古柯叶及其制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
(二)其他毒品,数量达到一定标准的。
其中,甲基苯丙胺属于第一类毒品,其数量标准为10克。
因此,任何人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达到10克及以上,均构成犯罪,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冰毒作为一种极易上瘾、具有强烈毒性、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毒品,其非法持有和使用行为不仅会导致犯罪,更会对个人和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和损失。
因此,作为每一个公民,我们应该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同时积极参与打击毒品犯罪,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